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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我校2021年第一批博士科学研究启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8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我校2021年第一批博士科研计划启动项目已确定,现予以下达,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计划共安排科研项目21项,资助经费合计596万元,研究经费由学校纳入预算统一划拨。

二、本计划项目的管理参照《延安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

三、结题验收标准:202112月至202412月三年内,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发表研究论文3篇,或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延安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任务书》的研究目标和进度要求,切实组织好项目的实施,确保研究计划圆满完成。

附件:延安大学2021年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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