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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长(2)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科研政策、法规,项目申报、科研成果转移转化。
2.协助处长修订、制订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及科研相关管理办法。
3.组织、协调、督促分管科室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的规划、组织、申报、立项、评审等工作。
5.负责各类横向项目的培育、推广和转化以及专利成果转移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
联系电话:0911-2650173
邮编:7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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