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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1 浏览量: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延安大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延大发【2019】8号)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已经启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9年度我校在职、在岗人员产出的各类教学科研项目、成果、获奖等。

二、成果登记

1.科研工作者将2019年度产出的各类成果,还未录入“延安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yau.edu.cn/business/login.jsp)系统的,抓紧录入,之前已录入的不可重复录入

2.申报奖励成果时间界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收录、转载等的文章请在录入时将收录证明、转载证明(封面、目录页、内容页)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系统。

4.报纸、著作、教材、专利等研究成果首先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录入登记,原件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新校区行政楼414室)。

5.所有申报科研成果的科研工作者需填写《科研诚信承诺书》一份,由学院11月16日前统一交科研处成果管理科(新校区行政楼414室)。

三、注意事项

1.凡校内合作科研成果,只由第一完成人填报全部参与人信息,其余完成人不再重复填报;凡与校外合作成果,只由我校排名最前的完成人填报全部完成人(包括校外)信息,其余完成人不再重复进行填报。

2.2018年度未登记奖励的科研成果需本人携带成果原件至科研处成果科进行登记,确认无误后可补发奖励。

3.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6日,逾期不再予以受理。

4.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执行,相关数据上报教务处即可。

科研处联系人:杨     电话:2650155

教务处联系人:朱     电话:2650130

 

附件:科研诚信承诺书

 

                             科研处  教务处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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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11-2650173

邮编:7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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