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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科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7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要求,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均延迟一个月左右,具体请按我处已发通知执行。

二、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的相关精神,我校原定于25日前完成对申报材料资格、格式审查及单位内专家论证工作,延后至218;原定于27日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延后至220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科研处通知(校园网科研动态和科研处网站)。

三、请各单位对拟申报的国家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论证,确保申报质量,不建议组织现场论证会。

四、鼓励我校具有相关生物安全研究条件的科研人员,紧密围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相关科学问题,联合省内外科研机构,参与国家及省上相关科研专项的研究工作。

五、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机管理、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社会救助、风险评估、政府能力建设等专项研究,学校将对有价值的选题作为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进行专项资助。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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