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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0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接延安市科技局通知,近期将对2016年度立项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谁推荐、谁”的原则,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2016年度延安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材料审查,按照《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结题验收。

二、结题验收方式及要求

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查,项目归口主管部门查,市科技局统一组织结题验收的方式进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程序主要包括项目承担单位汇报执行情况、专家质询、现场抽查、形成验收意见等环节。

1.2016年度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费10万元以下项目

委托县区科技局组织验收,经费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项目由市科技局计划科组织验收;

2. 对需要中止、延期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归口主管

部门依据《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有关的规定,办理项目中止、延期等手续

3. 对不按规定参加验收的项目单位,今后将再安排承担

新的科技计划项目,并将该单位纳入失信黑名单,面向社会公开。

三、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1.验收申请表

2.验收证书

3.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4.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5.计划项目合同书(原件)

6.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7.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8.项目技术或产品检测报告

9.其它有关的资料:如专利、成果、论文证明材料及产品测试、检测及用户试用报告等

10.项目财务总结报告,经费在20万元以上的(含20万元)

需提供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所有材料一式三份打印,按照验收申请表项目实施总结

报告项目技术总结报告—项目财务总结报告—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计划项目合同书有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不需要胶装,不需要另行制作封皮)。

四、时间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2019年412日前将验收材料一式三

份报科研处科研处用印、审核通过后,统一报至市科技局

2.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验收工作,及时对照项目合同书检查项目完成情况,按照要求组织验收材料,做好审核工作,确保材料真实、数据准确。本通知及相关表格请在延安科技网(http://kjj.yanan.gov.cn/)查询、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延涛

    联系电话:0911-2332041

 

附件:延安市201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目录

 

科研处
201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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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11-265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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