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科技部和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陕科办发〔2018〕157号)文件精神,科研处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2018年8月22日邀请校内5位专家对所有申报人员从科研基础、研究成果、获奖情况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张静、王秀康为我校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人选。
如对以上两位推荐人选有异议,请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8:00前以书面形式报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话:0911-2332041,邮箱:848170171@qq.com。
科研处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