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延安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延安市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延市科发〔2025〕24号)文件要求,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方面资源集聚优势,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现就征集2025年度延安市科技创新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此次征集类别包括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科技创新团队、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我校申报以此为准)。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先由各单位内部评选,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科技创新团队每种类型限报一项,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不作限项要求。学院评选完成后,于9月10日前,将各类平台申报书(一式五份)提交于校科技处。
2.通过学校初评的平台项目,在《延安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微信公众号进行申报,在“申报”栏目下选择“科创平台申报”填写申报信息。
(二)申报时限。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8月22日8:00至2025年10月8 日18:00;我校要求9月10日前各单位提交评选结束的各类平台申报书(一式五份)于校科技处成果科414室,系统内填报于2025年9月30日截止。
(三)注意事项。申报用户提交申报资料后,请及时登录公众号查看反馈意见,后续申报工作安排将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发 布,请及时关注公众号通知;技术咨询请通过微信公众号在线留言。
三、其他事项
1.各相关单位三种类型(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市级科技创新团队)市级平台,每种仅限推荐一项申报;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不作限项要求。
2.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需诚信状况良好, 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原则上已批复建设的专业领域平台不再进行重复组建;已承担过各类市级创新平台建设任务的负责人不得另行申请组建其他市级创新平台,且同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类型创新平台 。
4.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不作限项要求,其他类型平台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市科技局将依据推荐单位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5.对于新认定首次进行评估获得优秀、良好及合格等次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市科技局将给予一定后补助奖励;同时将平台纳入常态化管理,每三年开展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平台进行动态调整。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泷艺
联系方式: 0911-2650155
附 件:延安市科技创新平台功能定位及申报条件
科学技术处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