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师生员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延安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延大发〔2022]37号)文件第三章第十八条之规定,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90%作为完成人及团队的奖励,可一次或多次提取。
现有我校石油学院吴小斌等的2项专利:一种二氧化碳捕集材料及其制备工艺(ZL202411753425.X)、一种天然气BOG中提取氦气低温精馏方法及装置(202411846785.4),经个人申报和院系审核,已完成成果转化1.25万元,转化结果学校已经公示。现将个人奖励部分1.125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8日。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2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延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新校区行政楼414),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芳鹏 联系电话:0911-2650155
延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