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师生员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延安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延大发〔2022]37号)文件第三章第十八条之规定,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90%作为完成人及团队的奖励,可一次或多次提取。
现有我校石油学院黄华等的1项专利:一种鸡粪水热炭化液复合氮肥使用方法(ZL202211099225.8),经个人申报和院系审核,已完成成果转化1.2万元,转化结果学校已经公示,现将个人奖励部分1.08万元予以公示。石油学院张茜等的1项专利:一种油气开发降粘剂混均填充装置(ZL202210954108.9),经个人申报和院系审核,已完成成果转化0.5万元,转化结果学校已经公示,现将个人奖励部0.45万元予以公示。物电学院周学军等的1项专利:一种平台升降式独管通讯塔(ZL202010159323.0),经个人申报和院系审核,已完成成果转化1.8万元,转化结果学校已经公示,现将个人奖励部分1.62万元予以公示。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延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新校区行政楼414),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芳鹏 联系电话:0911-2650155
延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