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师生员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延安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延大发〔2022]37号)文件第三章第十八条之规定,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90%作为完成人及团队的奖励,可一次或多次提取。
现有我校数计学院任芳玲等的1项专利:一种金融交易实时反欺诈监测方法及系统(ZL202511119974.6),经个人申报和院系审核,已完成成果转化0.7万元,转化结果学校已经公示,现将个人奖励部分0.63万元予以公示。化工学院王光清等的1项专利:一种油田用油泥混合物分离一体化设备(ZL202210300783.X)经个人申报和院系审核,已完成成果转化0.6万元,转化结果学校已经公示,现将个人奖励部0.54万元予以公示。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5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延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新校区行政楼414),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芳鹏 联系电话:0911-2650155
延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