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师生员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延安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延大发〔2022]37号)文件第三章第十八条之规定,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90%作为完成人及团队的奖励,可一次或多次提取。
现有我校化工学院申会东等的4项专利:铁(III)/具有氧缺陷的钼酸铋基复合光催化材料及制备方法(ZL201810602505.3),一种超薄氧化铋/钼酸铋异质结光催化材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1910233240.9),银和氧缺陷共修饰钼酸铋基复合光催化材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1810960701.8),氧化铋/碳酸氧铋/钼酸铋复合光催化材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1910555108X),经个人申报和院系审核,已完成成果转化1.28万元,转化结果学校已经公示。现将个人奖励部分1.152万元予以公示。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5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延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新校区行政楼414),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芳鹏 联系电话:0911-2650155
延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2026年5月11日